很多人对政治哲学,有一种畏惧心理。觉得它很抽象、很枯燥、很难懂,都是一些概念和理论。和现实生活没什么关系,读起来也很费劲。

我以前也是这么想的,直到我读了霍布斯的《论公民》。

《论公民》,是英国哲学家托马斯·霍布斯的政治哲学著作,出版于1642年,是霍布斯政治哲学体系的第一次完整阐述,也是后来他的名著《利维坦》的前身。这本书,系统地阐述了霍布斯的政治哲学思想,包括自然状态、自然法、社会契约、国家的起源和本质、主权者的权利和义务、公民的自由和义务等,是西方政治哲学史上的经典著作,对后世的政治哲学、政治学、法学,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。

我最开始读这本书,是因为大学的时候。学西方政治思想史,老师推荐的。那时候读。只觉得这是一本哲学书,很抽象。很枯燥,讲的都是几百年前的政治理论。和现实生活没什么关系,读得似懂非懂。读完也就放下了,没留下太多印象。

后来,工作了几年。经历了一些事情,对社会、对政治、对人性。有了更多的观察和思考,这时候。重新读《论公民》,有了完全不同的理解。我发现。这本书里讲的。不是什么抽象的理论,而是对人性、对社会、对国家的深刻洞察。几百年前写的东西,今天读来。依然很有道理,依然能解释很多现实中的现象,依然能引发很多思考。

而且,我发现。《论公民》这本书。其实非常适合政治哲学入门,因为它篇幅不长。逻辑清晰,论证严密。语言也比较通俗。没有太多晦涩的哲学术语,只要静下心来读。都能读懂。相比《理想国》的对话体,《政治学》的零散。《社会契约论》的激情,《论公民》的结构更清晰。论证更系统,更适合初学者建立对政治哲学的基本框架和理解。

今天,写这篇文章。分享我读《论公民》的一些体会和思考,介绍这本书的作者、主要思想、核心概念。以及为什么它适合政治哲学入门,希望能给想要了解政治哲学的朋友一些参考,也推荐大家有时间读一读这本经典。

先说明一下,我的理解只是个人的体会。不一定完全准确,大家可以批判性地看待,也欢迎交流讨论。

一、霍布斯和《论公民》

在介绍书的内容之前,先简单介绍一下作者霍布斯,和这本书的写作背景,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本书。

托马斯·霍布斯,1588年出生于英国。1679年去世,活了91岁。是英国著名的哲学家、政治思想家,西方近代政治哲学的奠基人之一。霍布斯出生的时候。正好是西班牙无敌舰队入侵英国的那一年,他后来开玩笑说。他母亲生他的时候,因为害怕战争。所以他和恐惧是双胞胎。这也预示了他一生的思想主题。就是对战争、对混乱、对无序的恐惧,和对和平、对秩序、对安全的渴望。

霍布斯生活的时代,是英国历史上最动荡的时期之一。宗教改革、内战、革命、复辟,社会动荡不安。战争不断,人民生活困苦。霍布斯亲身经历了英国内战。看到了战争的残酷,看到了无序的可怕。这对他的政治哲学思想产生了深远的影响。他的政治哲学,核心就是要解决一个问题:如何避免战争和混乱。建立和平和秩序,保障人们的安全和生存。

《论公民》,是霍布斯的第一本系统的政治哲学著作。出版于1642年,当时正是英国内战爆发的前夕。社会矛盾尖锐,战争一触即发。霍布斯写这本书。就是想通过理性的论证,说明国家和主权的必要性。说明服从主权者的重要性,希望能避免战争和混乱,建立和平和秩序。

这本书,最初是用拉丁文写的。书名是《De Cive》,后来翻译成英文。叫《On the Citizen》,中文翻译成《论公民》。这本书的结构很清晰。分为三个部分:第一部分"论自由",讨论自然状态、自然法、人的自然权利;第二部分"论政治权力"。讨论国家的起源、主权者的权利和义务;第三部分"论宗教",讨论宗教和政治的关系,教权和王权的关系。

霍布斯后来在《论公民》的基础上,进一步扩充和完善。写成了他的名著《利维坦》,出版于1651年。《利维坦》更厚。内容更丰富,也更有名。但是《论公民》更简洁。更精炼,逻辑更清晰。更适合入门。很多学者认为,要理解霍布斯的政治哲学。先读《论公民》,再读《利维坦》,是最好的路径。

二、自然状态: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

《论公民》的逻辑起点,是"自然状态"。这是霍布斯政治哲学中最著名、也最有争议的概念之一。

什么是自然状态?简单来说,就是在国家和政府产生之前,人类所处的一种状态。在这种状态下。没有国家。没有政府。没有法律。没有公共权力,人们按照自然本性生活,拥有自然权利。

霍布斯认为,在自然状态下。人们是平等的,这种平等。不是能力的平等。而是伤害能力的平等。也就是说,虽然人与人之间。在体力、智力上有差异。但是最弱的人,也能通过阴谋诡计。或者联合其他人。杀死最强的人。所以,在伤害能力上。人与人是平等的,谁也不能保证自己不会被别人杀死。

同时,人都是自利的。都是趋利避害的,都追求自己的利益。都想满足自己的欲望。而资源是有限的,人们想要的东西。往往是一样的。所以,当两个人想要同一个东西。而这个东西不能共享的时候,他们就会成为敌人,就会发生冲突。

而且,人都是有虚荣心的。都希望别人尊重自己,高看自己。都想证明自己比别人强。所以,即使没有利益冲突。人们也可能因为轻视、侮辱、冒犯,而发生冲突。

所以,霍布斯认为。在自然状态下,因为能力的平等。因为资源的有限,因为人的自利和虚荣。人们之间,必然会发生冲突。必然会互相猜疑,互相防备。互相攻击。这种状态,就是"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"。

在这种状态下。没有工业。没有农业。没有商业。没有艺术。没有文学。没有社会,最糟糕的是,人们不断处于暴力死亡的恐惧和危险中,人的生活,孤独、贫困、卑污、残忍而短寿。

这就是霍布斯描述的自然状态,非常黑暗。非常可怕,很多人觉得霍布斯太悲观了。把人性想得太坏了,把自然状态想得太糟糕了。但是。霍布斯并不是说,历史上真的存在过这样一种普遍的自然状态。而是说,这是一种逻辑上的假设。是当没有公共权力的时候,人与人之间必然会出现的一种状态。而且。我们可以观察到,即使在有国家、有政府的文明社会。人们出门还是会锁门,家里还是会放保险柜。这说明,人们对人性。对他人,还是有防备的。还是有恐惧的,这其实就是自然状态的一种残余。

霍布斯对自然状态的描述,虽然悲观。但是很深刻。它揭示了人性的阴暗面,揭示了没有秩序和规则的可怕。也说明了国家和政府的必要性。正是因为自然状态太可怕了,人们才想要摆脱它。才想要建立国家和政府,来保障和平和安全。

三、自然法和社会契约:国家的起源

既然自然状态这么可怕,人们怎么摆脱它呢?霍布斯认为,靠的是人的理性,和自然法。

人不仅有欲望,有激情。还有理性。理性告诉人们,自然状态是可怕的。是不利于生存的,人们应该追求和平。摆脱战争。于是,理性就颁布了一些戒律。或者说规则,这就是"自然法"。

霍布斯提出了很多条自然法,其中最基本、最重要的,是第一条:"每一个人,只要有获得和平的希望时,就应当力求和平;在不能获得和平时,他就可以寻求并利用战争的一切有利条件和助力。"

简单来说,就是。能和平就和平。不能和平,就用战争保卫自己。这是最基本的自然法,也是其他自然法的基础。

第二条自然法是:"在别人也愿意这样做的条件下,当一个人为了和平与自卫的目的,认为必要时,会自愿放弃这种对一切事物的权利;而在对他人的自由权方面,满足于相当于自己让他人对自己所具有的自由权利。"

简单来说,就是。为了和平,人们愿意放弃自己的自然权利。也就是对一切事物的权利,条件是。别人也愿意这样做。如果只有你一个人放弃权利,别人不放弃。那你就会被别人欺负,就会吃亏。所以。必须是大家一起放弃。互相放弃,这样才能达成和平。

这就引出了社会契约。人们为了摆脱自然状态,获得和平和安全。互相之间,订立契约。每个人都把自己的自然权利,转让给一个人。或者一个集体。也就是主权者,让主权者来代表大家的意志。来行使权力,来保障和平和安全。这样,国家就产生了。

霍布斯说,这就好像。每个人都对每个人说:"我承认这个人或这个集体,并放弃我管理自己的权利。把它授予这个人或这个集体。但条件是,你也把你的权利授予他,并以同样的方式承认他的一切行为。"

这样,一群人。就通过社会契约,统一在一个人格之中。这就是国家,也就是"利维坦"。或者说。"活的上帝"。国家的本质,就是。一个人格,一大群人。通过相互订立契约,使自己成为这个人格的一切行为的授权者。目的是,让这个人格。能在它认为有利于大家的和平与共同防卫的时候,运用大家的力量和手段。

这就是霍布斯的社会契约论,也是国家起源的学说。和后来的洛克、卢梭的社会契约论不同,霍布斯的社会契约,是人们之间互相订立的。不是人们和主权者订立的。所以,主权者不是契约的一方,不受契约的约束,主权者的权力是绝对的,不受限制的。这也是霍布斯政治哲学中最有争议的地方,很多人批评他是专制主义的支持者。

但是,霍布斯的逻辑是一致的。因为,如果主权者也受契约的约束。也受限制。那么,当主权者和人们发生冲突的时候。谁来裁决呢?如果有一个更高的权力来裁决,那这个更高的权力才是真正的主权者;如果没有。那就会回到自然状态,回到战争和混乱。所以。为了避免回到自然状态,主权者的权力必须是绝对的,不受限制的。

霍布斯的这个观点,虽然看起来很专制。但是很深刻。它揭示了主权的本质,揭示了国家权力的必要性。当然。后来的政治哲学,在霍布斯的基础上。发展出了自由主义、宪政主义,对主权者的权力进行了限制。但是。霍布斯提出的问题,依然是政治哲学的核心问题,依然没有完全解决。

四、主权者的权利和公民的义务

在霍布斯看来,主权者的权力。是绝对的,不受限制的。因为,人们为了摆脱自然状态。已经把所有的自然权利,都转让给了主权者。所以。主权者拥有一切权力,包括立法权、司法权、行政权、军事权、宗教权,等等。

霍布斯列举了主权者的很多权利,比如:

  1. 主权者的行为,都是人们授权的,所以,人们不能抱怨主权者的行为不公正,不能反抗主权者,不能惩罚主权者,因为,主权者的行为,就是人们自己的行为,自己不能惩罚自己。
  1. 主权者有权制定法律,有权解释法律,有权裁决纠纷,人们必须服从法律,服从主权者的裁决。
  1. 主权者有权决定和平与战争,有权统率军队,有权征税,有权征兵,人们必须服从。
  1. 主权者有权任免官员,有权授予荣誉和头衔,有权决定教育和学说,有权管理宗教和教会。

总之,主权者拥有一切权力。是绝对的,不受限制的。人们必须无条件服从主权者,因为。这是人们自己订立的契约,是人们自己同意的。不服从,就是违约。就是不义,就会回到自然状态,回到战争和混乱。

那公民有没有自由呢?霍布斯认为,公民是有自由的。但是。这种自由,是在法律之下的自由。是主权者没有规定的事情上的自由。也就是说,在主权者制定的法律没有规定的地方。人们有自由去做自己理性认为最有利于自己的事情。比如,买卖、合同、选择住所、饮食、职业、教育子女。等等。但是,在法律有规定的地方,人们必须服从法律。没有自由。

而且,霍布斯认为。有一些权利,是人们不能转让的。即使转让了,也没有意义。比如。保护自己生命的权利,不伤害自己的权利。不承认自己犯罪的权利,等等。因为。人们订立契约,建立国家。根本目的就是为了保护自己的生命和安全,如果主权者要伤害人们的生命。人们有权反抗,有权自卫。这是自然权利。不能转让。但是,这种反抗。只能是为了保护自己的生命。不能是为了推翻主权者。不能是为了别人。否则,就会回到自然状态。

霍布斯的这些观点,虽然看起来很专制。很保守。但是,他的出发点。是为了和平和秩序,是为了避免战争和混乱。是为了保障人们的生存和安全。在霍布斯看来,最坏的情况。不是主权者的专制。而是没有主权者,是自然状态。是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,因为。在那种状态下,人们连生存都保障不了。更别说自由和权利了。所以,两害相权取其轻。宁愿忍受一个专制的主权者,也不要回到自然状态。

这种观点,和霍布斯生活的时代有关。他经历了内战,看到了战争的残酷。所以。他最看重的,是和平和秩序。是生存和安全。当然,在和平时期。在民主时代,我们可能更看重自由和权利。更看重对权力的限制。但是,霍布斯提出的问题。依然是政治哲学的根本问题,依然值得我们思考。

五、为什么《论公民》适合政治哲学入门

说了这么多《论公民》的主要思想,最后,说说为什么我认为,《论公民》是政治哲学入门的最佳选择。

第一,篇幅不长,容易读完。

《论公民》这本书,篇幅不长。中文译本,大概十几万字。不算厚,静下心来读。一周左右就能读完。相比《理想国》《政治学》《利维坦》这些大部头,《论公民》要薄得多。压力小得多,不容易半途而废。对于初学者来说。能读完一本书,建立信心,很重要。

第二,结构清晰,逻辑严密。

《论公民》的结构非常清晰,分为三个部分。从自然状态,到自然法。到社会契约,到国家起源。到主权者的权利,到公民的义务。到宗教和政治的关系,一环扣一环。逻辑非常严密,论证非常系统。读者很容易就能抓住作者的思路。建立起政治哲学的基本框架。相比《理想国》的对话体,话题经常转换。《政治学》的零散,不成体系。《论公民》的结构要清晰得多,更适合初学者。

第三,语言通俗,没有太多晦涩的术语。

霍布斯的语言,比较通俗。比较直白。没有太多晦涩的哲学术语,也没有太多复杂的修辞。只要静下心来,都能读懂。相比黑格尔、康德、海德格尔这些哲学家的晦涩难懂。霍布斯的语言,要通俗得多。友好得多。而且,霍布斯很擅长用比喻和例子。来说明抽象的道理。比如,把国家比作"利维坦"。比作"活的上帝",很形象。很生动,容易理解。

第四,问题意识明确,贴近现实。

《论公民》的问题意识非常明确,就是要解决。如何避免战争和混乱,建立和平和秩序。如何理解国家和主权的本质,如何处理公民和国家的关系。这些问题。不仅是几百年前的问题,也是今天的问题。也是政治哲学的根本问题。读这本书,不仅能了解霍布斯的思想。更能引发对现实问题的思考。比如,国家的本质是什么?权力的边界在哪里?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?自由和秩序的关系是什么?这些思考。对我们理解社会,理解政治。理解人性,都很有帮助。

第五,是理解西方政治哲学的钥匙。

霍布斯,是西方近代政治哲学的奠基人。他的社会契约论,他的自然状态学说。他的主权理论,对后来的洛克、卢梭、孟德斯鸠、康德、黑格尔。乃至整个西方政治哲学,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。可以说。不理解霍布斯,就很难理解近代以来的西方政治哲学。很难理解自由主义、宪政主义、民主理论。而《论公民》,是霍布斯政治哲学的第一次系统阐述。比《利维坦》更简洁,更精炼。更适合入门。读了《论公民》,再去读其他政治哲学经典。就会容易得多,就能建立起整个西方政治哲学的基本框架。

所以,如果你对政治哲学感兴趣。想要入门,想要了解国家、权力、自由、权利这些根本问题。我推荐你从《论公民》开始读,它会给你一个清晰的框架。一个严密的论证,一个深刻的视角。让你对政治哲学,有一个基本的理解,也会引发你很多的思考。

当然,读经典。不能只读一本。也不能不加批判地接受。霍布斯的思想,有他的时代局限性。也有很多争议的地方。比如,他对主权者权力的绝对化。对人性的悲观,对自由的理解。等等,我们要批判性地看待。要结合其他思想家的著作。比如洛克的《政府论》,卢梭的《社会契约论》。孟德斯鸠的《论法的精神》,对照着读。互相补充,互相校正。这样,才能形成更全面、更深刻的理解。

六、写在最后

《论公民》,是一本被很多人低估的政治哲学经典。也是一本非常适合入门的好书。它篇幅不长,结构清晰。逻辑严密,语言通俗。问题意识明确,思想深刻。能让初学者,快速建立起对政治哲学的基本理解,也能引发对现实问题的深刻思考。

我很庆幸,在工作几年之后。重新读了这本书,让我对人性、对社会、对国家、对权力、对自由。有了更深刻、更成熟的理解。很多以前想不通的问题,很多现实中看不懂的现象。在读了这本书之后,都有了答案。或者说,有了新的思考角度。

在这个信息爆炸、观点对立的时代,我们每天都能看到各种各样的政治观点、社会新闻。很多时候,我们容易被情绪左右。被立场裹挟,很少去思考这些问题背后的根本逻辑。而政治哲学。能帮助我们,跳出具体的事件。从更根本、更宏观的角度,去思考这些问题。去理解人性,理解社会。理解国家,理解权力,理解自由和权利。

而《论公民》,就是这样一把钥匙,能帮我们打开政治哲学的大门,进入一个更深刻、更广阔的思想世界。

最后,推荐大家。有时间的话,找一个安静的周末。泡一杯茶,静下心来。读一读霍布斯的《论公民》,相信我。你会有收获的,你会对这个世界。对人性,对社会,有新的理解和认识。

用霍布斯的一句话结束本文:

"科学的目的,是力量,而不是结论的华丽。"

愿我们,都能在阅读经典中。获得力量,获得智慧。获得对世界更深刻的理解,活出更清醒、更自由的人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