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政府论》是英国哲学家约翰·洛克的代表作,出版于1689年,是西方政治哲学史上的经典之作,对后世的政治思想和政治制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。美国的《独立宣言》、法国的《人权宣言》,都深受洛克思想的影响。
但是这本书比较厚,也比较理论化,很多人想读但是读不下去,或者读了也抓不住重点。今天我就用三分钟的时间,帮大家梳理一下《政府论》的核心观点,让大家快速了解这本书的主要思想和价值。
一、洛克是谁,为什么要读《政府论》
在讲核心观点之前,先简单介绍一下洛克和这本书的背景。约翰·洛克是17世纪英国著名的哲学家、政治思想家,是经验主义哲学的代表人物,也是启蒙运动的先驱。他的思想涉及哲学、政治、教育、宗教等多个领域,对后世影响深远。
《政府论》分为上下两篇,上篇主要是批判当时的君权神授理论,下篇主要是阐述洛克自己的政治思想。我们通常说的《政府论》的核心思想,主要是指下篇的内容。
这本书写于英国光荣革命前后,是为光荣革命做理论辩护的。当时英国的政治斗争很激烈,斯图亚特王朝鼓吹君权神授,认为国王的权力是上帝给的,人民必须无条件服从。洛克反对这种理论,他在《政府论》里系统地批判了君权神授,提出了自己的政治理论,包括自然状态、自然权利、社会契约、分权制衡等等,为光荣革命后的君主立宪制提供了理论基础。
为什么要读《政府论》?因为这本书是现代民主政治的理论基石之一,我们今天习以为常的很多观念,比如天赋人权、自由平等、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、政府的权力来自人民的同意、人民有权推翻暴政等等,最早都是洛克在《政府论》里系统阐述的。读这本书,能让我们理解现代民主政治的理论来源,理解我们今天的政治制度是怎么来的,也能让我们更深入地思考政治、权力、自由、权利这些基本问题。
二、核心观点一:自然状态与自然权利
洛克的政治理论,是从自然状态开始的。所谓自然状态,就是在政府和国家出现之前,人类生活的状态。洛克认为,自然状态不是像霍布斯说的那样,是"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状态",而是一种"完备无缺的自由状态",人们在自然法的范围内,按照他们认为合适的办法,决定他们的行动和处理他们的财产和人身,而毋需得到任何人的许可或听命于任何人的意志。
在自然状态里,人们是平等的,没有人比别人有更多的权力,每个人都平等地享有自然权利。洛克认为,自然权利包括生命权、自由权和财产权,这些权利是天赋的,是与生俱来的,不是政府给的,也不是法律给的,而是在自然状态里就有的。
生命权,就是每个人都有保护自己生命的权利,任何人都不能非法剥夺别人的生命。自由权,就是每个人都有按照自己的意志行事的自由,只要不违反自然法,不伤害别人,任何人都不能干涉。财产权,就是每个人对自己的劳动成果享有所有权,这是洛克特别强调的一点。
洛克的财产权理论很有意思,他认为,在自然状态里,土地和一切低等动物都是一切人共有的,但是每个人对他自己的人身享有一种所有权,除他以外任何人都没有这种权利。他的身体所从事的劳动和他的双手所进行的工作,是正当地属于他的。所以只要他使任何东西脱离自然所提供的和那个东西所处的状态,他就已经掺进了他的劳动,在这上面参加他自己所有的某些东西,因而使它成为他的财产。
简单来说就是,你通过劳动,把本来共有的东西变成了你的私有财产,比如你在一块荒地上种了庄稼,这块地和这些庄稼就变成你的了,因为你掺进了你的劳动。这就是洛克著名的"劳动创造财产"的理论,这个理论对后世的私有财产观念影响很大。
自然状态虽然美好,但是有一个很大的缺陷,就是没有一个公正的裁判者来裁决人们之间的纠纷。在自然状态里,每个人都是自然法的执行者,每个人都有权惩罚违反自然法的人,但是这样很容易产生偏见和不公,因为人都是自私的,在涉及到自己的纠纷的时候,很难做到公正无私。而且每个人的权力不一样,强者可能会欺负弱者,弱者的权利得不到保障。
正是因为自然状态有这些缺陷,人们才愿意放弃一部分自然权利,结成社会,建立政府,来保护自己的自然权利。这就引出了洛克的下一个核心观点:社会契约。
三、核心观点二:社会契约与政府的起源
洛克认为,政府和国家不是从来就有的,也不是上帝创造的,而是人们通过社会契约建立起来的。人们为了保护自己的生命、自由和财产,为了有一个公正的裁判者来裁决纠纷,就自愿放弃一部分自然权利,比如自己执行自然法的权力,把这些权力交给社会,由社会来制定法律,建立政府,来保护大家的自然权利。
社会契约的核心是"同意",洛克特别强调,政府的权力来自于被统治者的同意。只有当人们同意建立政府,同意服从政府的统治的时候,政府才有合法的权力。如果没有人们的同意,任何政府都是不合法的,人们没有义务服从它。
这一点和君权神授理论是完全对立的,君权神授认为国王的权力是上帝给的,人民必须无条件服从,不管国王好不好,人民都不能反抗。而洛克认为,政府的权力是人民给的,是人民通过契约委托给政府的,政府的目的是保护人民的自然权利,如果政府不能做到这一点,甚至侵犯人民的权利,人民就有权收回委托,推翻政府,重新建立新的政府。
洛克认为,人们在结成社会、建立政府的时候,并没有放弃所有的自然权利,只是放弃了一部分,比如自己执行自然法的权力,而生命权、自由权、财产权这些基本的自然权利是没有放弃的,是不可剥夺的。政府的权力是有限的,它的权力仅限于保护人民的自然权利,不能侵犯人民的基本权利,不能干涉人民的私生活,不能随意剥夺人民的财产。
这就是洛克的有限政府理论,政府的权力是有限的,是受限制的,不是无限的。政府不能想干什么就干什么,它的权力来自于人民的委托,只能用于保护人民的权利,不能用于其他目的。如果政府超越了它的权力范围,侵犯了人民的权利,那它就违背了社会契约,人民就有权推翻它。
四、核心观点三:分权与法治
为了防止政府权力过大,防止政府滥用权力侵犯人民的权利,洛克提出了分权理论。他认为,政府的权力应该分为立法权、执行权和对外权三种,这三种权力应该由不同的机构来行使,不能集中在一个人或者一个机构手里。
立法权是制定法律的权力,是国家的最高权力,应该由议会来行使。执行权是执行法律的权力,应该由君主或者政府来行使。对外权是处理对外事务的权力,比如战争与和平、外交事务等等,也由君主或者政府来行使。洛克认为,立法权和执行权必须分开,不能由同一个人或者同一个机构来行使,因为如果同一个人或者同一个机构既制定法律又执行法律,就会容易滥用权力,就会制定对自己有利的法律,就会在执行法律的时候偏袒自己,这样就会侵犯人民的权利。
洛克的分权理论,后来被孟德斯鸠发展成为立法、行政、司法三权分立的理论,成为现代民主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原则。美国的政治制度就是典型的三权分立,国会行使立法权,总统行使行政权,最高法院行使司法权,三者互相制衡,防止任何一方权力过大。
除了分权,洛克还特别强调法治。他认为,政府应该依法治国,而不是依人治国。政府的一切行为都必须有法律依据,必须按照法律来办事,不能随心所欲,不能搞个人意志。法律应该是公开的、明确的、稳定的,是人民普遍同意的,对所有人都一视同仁,不管是统治者还是被统治者,都必须遵守法律,没有人能凌驾于法律之上。
洛克认为,法治的目的是保护人民的权利和自由,法律不是为了限制人民的自由,而是为了保护和扩大人民的自由。因为在没有法律的地方,就没有自由,自由是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,随其所欲地处置或安排他的人身、行动、财富和他的全部财产的那种自由,在这个范围内他不受另一个人的任意意志的支配,而是可以自由地遵循他自己的意志。
简单来说就是,自由不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,而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,按照自己的意志行事,不受别人的任意干涉。法律的作用是划定自由的边界,保护每个人的自由不被别人侵犯,所以法治和自由不是对立的,而是统一的,没有法治就没有真正的自由。
五、核心观点四:反抗暴政的权利
洛克政治理论中最激进、最有影响力的一点,就是他认为人民有反抗暴政的权利。他认为,政府的权力是人民委托的,目的是保护人民的自然权利,如果政府违背了这个目的,变成了暴政,侵犯了人民的生命、自由和财产,那人民就有权收回委托,推翻这个暴政,重新建立新的政府。
洛克认为,暴政就是统治者不是为了保护人民的权利,而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,滥用权力,侵犯人民的权利。当统治者用他的权力不是为了保护人民的财产,而是为了侵犯人民的财产的时候,他就和人民处于战争状态了,人民就不再有服从的义务了,就有权反抗他。
洛克特别强调,反抗暴政不是叛乱,不是造反,而是人民的正当权利。因为是统治者先违背了社会契约,先侵犯了人民的权利,先和人民处于战争状态,人民只是在保卫自己的正当权利,这是正义的。而且洛克认为,只有当统治者的暴政达到了一定的程度,大多数人民都无法忍受的时候,人民才会起来反抗,人民不会因为一点小事就起来造反,所以不用担心人民会动不动就反抗政府。
这个观点在当时是非常激进的,因为当时的主流观点是君权神授,人民必须无条件服从国王,不能反抗,反抗国王就是大逆不道,就是犯罪。而洛克公开提出人民有反抗暴政的权利,这为后来的资产阶级革命提供了理论武器。美国独立战争、法国大革命,都深受洛克这个思想的影响,《独立宣言》里明确写着,"当任何形式的政府对这些目标具破坏作用时,人民便有权力改变或废除它,以建立一个新的政府",这就是洛克思想的直接体现。
六、《政府论》的影响和局限
《政府论》对后世的影响非常深远,它是现代民主政治的理论基石之一。洛克提出的自然权利、社会契约、有限政府、分权制衡、法治、反抗暴政等等思想,成为了启蒙运动的核心思想,影响了后来的无数思想家和政治家。美国的《独立宣言》、法国的《人权宣言》、联合国的《世界人权宣言》,都深受洛克思想的影响。现代民主国家的政治制度,比如君主立宪制、民主共和制、三权分立、代议制民主等等,都有洛克思想的影子。
当然,洛克的思想也有它的时代局限性。比如他的自然状态理论,是一种理论假设,不是历史事实,人类历史上可能从来没有存在过那样的自然状态。比如他的财产权理论,后来受到了很多批评,有人认为他的理论是为资产阶级私有制辩护的,忽视了穷人的权利。比如他虽然主张人人平等,但是他当时并没有反对奴隶制,甚至还投资过奴隶贸易,这是他的历史局限性。比如他的分权理论还比较粗糙,执行权和对外权的划分不是很清晰,后来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理论更加完善。
但是,这些局限性并不影响《政府论》的伟大,因为任何思想都是时代的产物,都有它的时代局限性,我们不能用今天的标准去要求几百年前的思想家。洛克在他那个时代,提出了这些超前的、进步的思想,为人类的政治文明做出了巨大的贡献,这就足够伟大了。而且,洛克提出的很多基本观念,比如天赋人权、自由平等、有限政府、法治等等,直到今天,仍然是我们追求的价值,仍然有很强的现实意义。
七、写在最后
《政府论》核心观点梳理:三分钟读懂这本书。
以上就是《政府论》的核心观点,简单总结一下:洛克从自然状态出发,提出了生命权、自由权、财产权是天赋的自然权利;人们为了保护这些权利,通过社会契约建立了政府,政府的权力来自于人民的同意;政府的权力是有限的,目的是保护人民的权利,不能侵犯人民的基本权利;为了防止政府滥用权力,应该实行分权和法治;如果政府变成了暴政,侵犯了人民的权利,人民有权推翻它。
这些思想,在今天看来可能是常识,但是在几百年前,却是石破天惊的,是具有革命性的。正是因为有了洛克这样的思想家,有了这些伟大的思想,人类才一步步从专制走向民主,从蒙昧走向文明,才有了我们今天的自由和权利。
如果你对政治哲学感兴趣,如果你想理解现代民主政治的理论来源,如果你想深入思考权力、自由、权利这些基本问题,推荐你读一读《政府论》这本书。虽然它比较理论化,比较枯燥,但是只要你静下心来读,一定会有很大的收获。
最后用一句话结尾:"哪里没有法律,哪里就没有自由。"这是洛克的名言,也是《政府论》的核心精神之一,愿我们都能生活在一个法治、自由、平等的社会里。
祝大家都能读好书,明事理,过好自己的人生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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